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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l 27, 2020 9:41:49 AM 浏览:107607 收藏:0
2020年7月10日,某地12366热线电话接到某电线经营有限公司的求助,由于公司的主要供货商在2020年6月29日开错购货方税号,造成无法勾选认证,本月基本上全额缴纳13%的增值税,希望主管税务机关为公司想想办法。
情景回放:
某电线经营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0P,2020年5月22日新办,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经营活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6月销售电缆收入102万元,购进电缆97万元,均取得供货商在2020年6月29日开具专用发票。2020年7月10日公司会计通过网上勾选平台进行认证,无法找到进项发票,怎么回事?后经仔细核对,发现将税号最后第二位数字0错开成字母O,由于已过了6月30日,发票无法作废重开,也无法在所属期6月进行认证抵扣,只有全额缴纳13%的增值税,造成企业近13万元资金被占用。
根据目前政策,最佳办法:
1.申请缓缴
企业可在2020年7月15日之前提出缓缴税款申请,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经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在3个月内缓缴税款。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一条所称特殊困难:(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纳税人发生较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二)当期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后,不足以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2.留抵抵欠
纳税人可在7月取得进项税后,通过留抵抵欠清缴税款。不影响企业的信用等级。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
留抵抵欠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当月拿到的进项发票在申报期结束后及时勾选认证,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对容易产生错误的开票人信息(如:本例中数字0与字母O的区别,特别是在一串字母中的数字0,容易开错税号),告知供货商要加以特别说明,对第一次发生业务的供货商要仔细审核其专用发票的开具情况。
3.企业由于资金困难未支付购货款,造成进项发票迟后取得,也可参照处理。
(来源:亿企赢17win)